消費回饋

當你維持美樂家優惠顧客,
即能享有消費回饋的禮遇。

註冊成為會員即可累積消費回饋!

如何使用你的消費回饋

當您購物滿35點,就能以消費回饋兌換美樂家產品。您可親自前往美樂家生活館兌換,或透過網路/郵寄/電話訂單兌換。每次兌換酌收手續費5元。

How It Works
  • 購物車

    只要將您想選購的產品放入購物車,並點選「消費回饋」即可兌換。

  • 購物車總額
  • 注意事項

獲取消費回饋

新加入之優惠顧客自加入第7個月起,消費就可以累積消費回饋金。
優惠顧客在每月1日至25日消費,即享有以購物點數計算的10%消費回饋禮遇。當月賺取的消費回饋將可於下一張訂單使用或累積下來日後使用。

顧客舉例說明:
林君為, 當月25日購物滿35點, 其消費回饋金為24.5元(35點x10% x 7)

消費回饋以當月購物日期計算詳見下表

Rewards Diagram

顧客每月25日或以前購物達基本點數35點,於當月25日後再追加購物超過基本點數以後之點數,消費回饋均以購物點數計算的10%計算。

舉例說明:

林君為, 當月25日購物35點, 其消費回饋為24.5元(35點x10% x 7) ,且28日再購物20點, 則其消費回饋金額為14元(20點x10% x 7)。她當月消費回饋總計為24.5+14=38.5元

其他注意事項

  • 新加入之優惠顧客只要在入會月份後起計的第二月、第三月、 第四月、第五月及第六月,每月持續消費達35點,即可連續免費獲得當月的「豐盛迎新月月賞」迎新禮物。自加入第7個月起,消費就可以累積消費回饋金。
  • 當購物滿35點,就能以消費回饋兌換美樂家產品。每次兌換酌收手續費5元,此手續費不得以消費回饋扣抵。
  • 當月賺取的消費回饋可於下一張訂單使用或累積下來日後使用。
  • 消費回饋所兌換產品以優惠價格計算,未用完之餘額,可繼續累積至下一次兌換使用。
  • 消費回饋所兌換之產品,不得計算業績點數或兌換現金。
  • 消費回饋不能用來兌換無點數的輔銷品、事業經營輔助品、有特定條件的優惠 (例如: 滿點優惠、網絡訂單優惠、特選優惠、滿點加購、富足必備套裝、及精選超值套裝)。亦不得用來支付運費、處理費、或稅務費用。
  • 優惠顧客可以透過購買網路訂單、電話訂單或於生活館購買的自取訂單來賺取消費回饋。(傳真/電郵/於生活館購買的送貨訂單除外)
  • 優惠顧客若產生預備訂單,且扣款失敗者,次月5號前未能成功補回上月的訂單或預備訂單,則視為優惠顧客中斷購物或轉為基礎顧客者,其所有累積之消費回饋金取消歸零。
  • 優惠顧客若產生預備訂單,經扣款成功後,原先累積之消費回饋金仍予保留。
  • 電話或網上訂單以成功扣款日期為準。
  • 美樂家保有修正與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利。
  • 使用消費回饋兌換的產品視同為贈品,故不適用100%顧客滿意保證之退/換貨政策。